徐徽律师亲办案例
颜某贩卖毒品案
来源:徐徽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5-31
浏览量:772

     2010年5月14日颜某将200克海洛因带到新市与人交易,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,颜某否认知道自己携带的是毒品。后公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控诉到检察院。徐徽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向检察院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认为不构成贩卖毒品。

案件结果:白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法律分析:颜某否认明知是毒品,且没有抓获买家,无法形成贩卖毒品的证据链,所以检察院被迫以较轻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出公诉。贩卖50克海洛因就可能判死刑,贩卖200克的刑罚定是非常重的。而持有200克毒品法律规定仅是7年以上有其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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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徐徽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4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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